发布时间:2021-06-2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6月22日上午,市政协组织召开“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界别协商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余群明出席会议,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盘淑芳主持会议。
今年四月,市政协成立“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课题组,就我市法治乡村建设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和协商意见。会上,刘畅等三名政协委员就加强基层普法、重视农村社区居民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基层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等方面与与会部门进行了协商交流,部门与会人员也结合部门职能,对如何更好落实意见建议、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行了发言。

余群明副主席在讲话中强调,法治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抓在前,抓在实,要坚持与基层自治相结合,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相结合,与乡风文明建设相结合,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