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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株洲市委建议加强行业管理,预防预付式消费投诉爆发式增长

发布时间:2019-01-11  【字体大小:

预付式消费是一种预先支付款项、随后逐渐消费的消费模式。这种以互信为基础的消费形式中消费者一旦完成支付,就处于被动方,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先付款,后消费。因预付式消费给消费者带来了较大的实惠和方便,预付式消费时下已成为一种消费常态,越来越多的经营者纷纷以“会员”名义,设计五花八门的优惠预付卡(券),有的是超低折扣优惠、有的是赠送免费体验或礼品。“买的没有卖的精,办卡容易退款难”,预付式消费最大的隐患就是商家失信,如遇商家在消费者办卡或缴费之后就“翻脸不认人”,服务大打折扣不说,甚至有些商家携款逃逸,侵害消费者权益,并极易引发大量纠纷,升级为群体事件。

目前株洲预付式消费投诉现状,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数据显示,预付式消费投诉三年以来呈逐年上升趋势。虽然株洲市工商局于2017年12月向社会发布12315消费维权警示《预付卡套路深,消费需谨慎》,随后针对装饰装修消费中预付式消费纠纷又约谈了株洲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并后期再次发布了两期消费警示,但2018年预付式消费投诉仍呈爆发式上升。

为加强行业管理、预防预付式消费投诉爆发式增长,民革株洲市委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业务开办机构所应承担的义务,严禁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预付式营销准入门槛,明确发行主体的范围、资质、条件、发行方式和程序等;规范完善行政职能,研究制定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并推广使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消费服务内容、违约责任等事项,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凭证;完善移送制度,行政部门在接到预付式消费投诉后,对涉及金额达到法律相关规定的,应按规范流程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及时启动预警制度,行政部门在接到预付式消费投诉后,应对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作出判断,对社会影响较大或性质恶劣,涉及消费者众多的事件,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提起预警;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对消费者的预付式消费行为进行指导,及时通过媒体发布预付式消费警示,以提高消费者的契约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消费者养成理性的消费习惯;推进社会共治,充分运用人大、行政、社会和行业协会的力量,通过建立明确的法律法规、完善的监管机制,结合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行有效规范、引导和治理,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自律,督促会员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预付式经营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自律与诚信教育活动,提高行业整体的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