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1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株洲市市域常住人口近400万人,有160多万人居住在农村,占总人口的40%,乡村依然是人口居住和活动的重要场所。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湖南省关于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环节。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乡村相对集中居住的比例不断提高,但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相对滞后。经调查统计,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效果较理想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足20处,覆盖不到30%的建制镇。目前农村污水设施建设起步较晚,进展较缓慢。农村污水统一收集处理量不到10%,高达9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池塘、河道等自然水系,严重污染着水生态环境、地表及地下水水质,给农民的生存环境及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
为进一步推进并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的综合治理,民革株洲市委建议:规划引领,兼顾项目建设,由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控制性专项规划,重点落实近期(3~5年)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建立详细的项目库,明确治理目标和治理标准,制定实施计划,出台科学合理的运维机制,合理安排建设与运维资金,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持续发展;加强宣传,助推项目进展;科技创新,探索有效途径,因地制宜,遵循“经济有效、简单易管”的原则,采用模块化组装、工艺先进、运维费用低的一体化处理设备,有条件的村庄,可选择荒地、水塘、低洼地、沼泽地等廉价土地设置人工湿地、生态湿地、海绵设施等低成本的土地处理工艺,并选择有代表性的村庄作为试点,做出样板,探索出一条可推广可复制的农村治污之道;立足现实,拓宽融资渠道,在合理安排财政投入的同时,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联合经验丰富的设备厂家,将BOT、BT等建设模式运用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当中;强化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护考核实施细则”,制定运维的相关记录表格,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维”责任到人,纳入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