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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红等委员建议加快平台公司转型,助推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19-01-16  【字体大小:

当前,政府平台公司正加快向“市场化”和“实体化”转型,其职能定位、运作模式、业务布局、组织管理等各方面正发生深刻变革。平台公司作为替地方政府承担特殊目的的国有企业,有其异于一般性国有企业的职能定位,但不论如何变化,都必须紧跟政策走向、服务地方发展,这是基本原则和方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将使广大农村地区成为项目投资、产业发展的洼地。

将平台公司的业务布局从经营城市向经营农村拓展、助推乡村振兴,既是加快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委员建议:

1.对接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平台公司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化运作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平台公司+村委会+旅行社”的旅游经营模式。一是以各地旅游景点为“点”,当地村委会组织农民参与地方文化表演、导游、提供住宿餐饮等;二是由旅行社将“点”串成“线”,形成旅游线路,负责开拓市场、组织客源;三是由政府规划形成区域旅游“片”,发掘旅游资源。政府资金或政策支持平台公司进行乡村旅游的开发,加快对地方旅游景点的投资打造。

2.对接农业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化调整。平台公司通过对当地产业进行投资,改变原有的单一农业产业模式,转变为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农业为一体的多元产业,使农村既是生产区又是加工区,既是展示区又是销售区,同时还是体验区与居住区,推动实现以农促旅、以旅带农、产业兴旺的发展格局。政府根据当地特色农产品资源,牵头平台公司、当地生产合作社、村委会、种植大户等,利用政府土地等自然资源拓展生产领域和扩大经营范围,在前期开发阶段政府可为村民制定种植补贴等政策和提供金融政策的支持,此举可极大的带动农村富裕,带来的就业机会可解决当地贫困问题。

3.对接农村改革,带动地方农民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的实现要坚持共享式的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的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思路,将目前的家庭式经营模式与农村合作社整合,充分利用集体和家庭生产生活资源,通过平台公司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对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农业产业金融等方面进行市场化的操作以带动农村增收致富。政府引导平台公司进入农村资产,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建立紧密的股份合作关系,破除体制机制壁垒,进行农村产权改革。具体操作上:由平台公司出资,建立平台公司、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平台公司以村集体组织和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将农民闲置房屋、土地等资源入股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使农户成为股东、产业工人以及消费者,享受保底分红、入股分红、劳务分红、消费分红及销售分红,真正实现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同时带动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同时,政府应强化对农村建设的出资,由平台公司与政府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村旅游、农产品展销等项目的合作,赋予平台公司在农村发展上的市场主体地位,在政府的支持下平台公司再与农村进行创新式的合作,充分发挥市场与资源的作用,实现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