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6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2017年6月,我市出台“人才新政30条”,为加快形成株洲产业人才集群优势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据报道,至2018年,通过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实施人才分类评价,分类认定1994人;组织人才项目申报,遴选核心专家294名、领军人才29名;引培国家“千人”“万人”计划专家13人;引进本科学历以上6060人,比上年增长32.7%,其中博士111人,硕士1039人,本科4910人,分别增长30.6%、33.2%、32.6%(以上数据来源于株洲新闻网)。但是从“人才新政30条”实施落地情况来看,其效果离我市人才战略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全面落实对策措施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人才政策系统性不强,市级人才政策和区县级人才政策不统一、不兼容。二是人才政策主攻点不精准。“人才新政30条”中ABCDE五类人才虽涵盖了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专业人才,但对一个大群体基础性人才排除在门槛外。三是人才新政落实方式有待创新。 对此,张懿宁等委员建议: 1、强化人才政策系统性。整合市区两级人才政策,重点将“人才新政30条”贯穿落实到各县区人才政策实施细则中,同时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含金量高、创新性强、操作性好的县区级人才政策。实现市区政策系统性、特殊性兼顾。 2、调整E类人才涵盖范围。修订升级“人才新政30条”实施细则,拓展基础性人才引进范畴。在落实“人才新政30条”的具体细则中,将优秀的非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纳入E类人才范畴。尝试制定非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评价方法,分领域、分行业、分专业评价出优秀的非双一流本科生。 3、创新人才政策落实方式。结合实际情况,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多方面研究完善工作措施,采取“部署安排-中期调度-交叉检查-考核督促”流程、召集代表填写满意度调查表等方式形成人才政策实施闭环,推进人才政策落实。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人才政策实施的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