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随着公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国家 “水十条”、“气十条”和“土十条”等政策全面出台,一方面区域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环保产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风口。2018年,全省环保产业年产值已达2283.7亿元,长沙占比九成以上,株洲占比不足十分之一。近年来,我市在清水塘老工业区的污染治理上,累计投入已超过百亿元,仅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方面,投入的资金就达20亿元以上。而且,污染治理中却没有本土企业参与,主要原因在于我市还没有一家环保龙头企业。 对此,肖长海等委员建议: 1、完善环保产业配套优惠政策。建议设立市级节能环保投资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探索建立环保企业重大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财政资金奖励与补助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以优惠政策引导节能环保创新技术、创新人才、实验团队、公益平台、高校资源等向园区集中,提升园区科技含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节能环保产业并入驻产业园。强化财税、融资、土地等配套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环保设施运营企业工业用电优惠政策。对有利于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集聚、环境污染治理等的重大环保产业项目用地,给予重点支持。 2、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建议对对环保创业企业,根据吸纳就业情况给与税费减免和补贴,对初创企业实行头两到三年扶持政策,免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部分给与部分补偿。 3、重视园区发展的科学规划和配套,做大做强环保产业园。结合我市城区九大产业园和禄口区节能环保产业装备制造园的发展规划,科学规划我市环保产业,完善园区环保企业产业链,瞄准环保高端产业发展的需求,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对外招商引资的重点。根据国家环保政策,着力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资源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整合上下游中小企业,衍伸产业生态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园区企业做好市场拓展、项目交流、技术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完善园区的交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等基础设施配套。 4、加强行业规范管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完善各类环保资质认定和特许经营权制度,规范环境工程招投标行为,防止市场垄断、无序竞争,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研究制定覆盖各领域的节能环保产业园标准体系和园区企业管理办法,加强对节能环保产业园建设的跟踪监管, 对产业园内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的建设进行系统规范,强化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耗能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对节能环保标准、认证标识、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快制订重点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促进环保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