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清欠企业拖欠员工工资,一直是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的事项,相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政府协调、媒体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一直都未能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对此,尹喜荣等委员建议: 1 、完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的立法,从法理角度来完善这项工作。 2、 企业工资发放均采取银行发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发放工资的状况及时予以跟踪,形成预警、强制监管的监控体系。 3、 将员工工资发放列入企业信誉目录,对列入信誉黑名单的企业,在项目审批、贷款、实际控制人个人消费方面等予以严格的限制。 4、政府对民营企业要坚强监管,对故意拖欠员工的行为实施法律方面制裁。 5、 拓展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资金流动性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