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株洲市第九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0年1月9日
各位委员:
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职,团结奋进,围绕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建言资政、履职尽责。
截至2020年1月7日21:00,共收到提案297件。根据株洲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审查工作的规定》,经审查,立案173件,其中,集体提案32件,占18.5%;委员联名提案95件,占54.9%;委员个人提案46件,占26.6%。经济建设类59件,占34.1%;政治建设类4件,占2.3%;文化建设类19件,占11.0%;社会建设类76件,占43.9%;生态文明建设类15件,占8.7%。
本次会议提案审查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提案立案严格把关。提案审查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及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突出“一事一案、调研充分、建议可行”的要求,严格执行立案标准,不搞凡提必立,确保所立提案有共识、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
二、提案审查时间前移。在提案提前调研、提前征集、提前撰写、提前提交的基础上,实行了会前预审和会中审查相结合。
三、提案质量显著提高。收到的提案大部分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选题准,接地气,内容丰富,情况准确,分析深入,建议具体,实现了由“提了多少”向“提得多准”转变。
对已立案的提案,按相关程序交办。请大家积极参与提案见面协商办理、重点督办、评议监督等活动。
对未立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提出审查意见与提案者协商,提案者也可以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各位委员,大会闭幕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