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3-0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天元区强奸杀人沉尸纵火案侦破纪实
《株洲文史》第28辑《罪域擒魔——株洲重大案件侦破纪实》
这是一个“魔鬼”:强奸、杀人、沉尸、纵火。
这是一群英勇的刑警:迅速、果断、大智、大勇,60小时便将“魔鬼”擒获。
1998年4月12日,天元刑警辉煌一天!
女孩失踪与夜间山火
接到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乡派出所的报案已是4月9日上午8时30分。报案者称,马家河乡仙岭村13岁的女学生何玲8日中午上学途中神秘失踪;当日晚上10点左右,在仙岭村与月塘村交界处的石塘山山岭上发生了一场火灾,山火将邻近的两座山坡上的树木烧毁,两村村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扑打,已将大火扑灭。
天元公安分局副局长彭冬明听到汇报后眉头紧锁,良好的职业素养使他敏锐地意识到:同一地点的两件事,决不是一般的巧合,女孩失踪与这山火是否有联系?于是他果断拍板,在没找到失踪人的情况下马上立案。
半个小时的紧急部署后,刑侦大队长陈耕良、指导员潘雪云率全体刑警随彭冬明火速赶到了马家河乡,与马家河派出所干警立即展开了侦查:一路上山查山火原因;一路上村民家走访。
石塘山山路崎岖,树林茂密,齐腰深的荆棘遍布山岭,只有一条小路是何玲去上学的必经之道。干警们挥刀斩棘,在被烧毁的草木烟灰中一步一步地寻找着蛛丝马迹。虽无重大线索,但疑点丛生:着火点远离小路,且茅草丛生,一般人不会无故来此地,何况是晚上10点,火源来得蹊跷;在着火点附近没有任何坟墓,不可能有人上山烧坟。因此,只有一个假设:人为点燃山火。
在村民中走访,刑警们了解到,何玲是个老实本分的学生,不大与人接触,且学校离家只有12分钟的路程,只要翻过石塘山就可到达学校,被人拐走的可能性不大。她的家人也为人忠厚,没有仇人。刑警们在何玲就读的学校调查时,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何玲的失踪表示同情和奇怪:何玲在班上虽然不很活跃,但同学关系还可以,排除了同学之间因纷争和纠葛引起的恶性案件的可能。
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离奇失踪,让何玲所在村和就读学校的家长、老师和同学们惶恐不安。有的女生上、下学干脆由父母接送,人们纷纷要求公安早日破案,严惩凶手,还大家一个安宁的环境。
第一次的碰头会上提出的何玲被人奸杀的假设收获不大,彭冬明和他的同事们心情异常沉重,倍感压力。他们当即将有关案情向市局刘益鸿局长、罗高其副局长作了汇报。根据上级领导指示,以彭冬明为首成立了专案组,并下决心:不破此案,决不收兵。
紧张有序的侦破工作立即在马家河乡全方位展开。
节外生枝的“魔鬼”
如果一个13岁的小学生遭人奸杀,那么,凶手必定是个残暴歹毒的恶魔。专案组将破案对象圈定了一个范围:年龄偏大且独身的男人,好酒贪色且有前科之徒,或患有精神病者,但也不排除流窜作案的可能。
调查组仍分两路展开调查。一路继续对何玲的家长、老师、同学、邻居等有关人员进行访问,不遗漏对破案有利的线索。一路则对周围仙岭村、月塘村、路桥公司、王家坪一带,包括流动人员在内的曾有不良表现的年龄在15至70岁之间的2万余名男性进行摸底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就在专案组刑警们紧锣密鼓地开展调查时,一名男子却主动地向专案组交代自己杀人纵火之罪行。这使得专案组大为振奋。
这名男子20多岁,他说自己强奸何玲后将其杀死,为掩其罪行又放火烧山。但当公安人员问及奸杀的地点、何玲的尸首时,他却回答得牛头不对马嘴。专案组经对他的口供进行调查核实,证明该男子虽然具备作案的时间,发案期间上过山,但证据不足。杀人是要偿命的,在公安人员的耐心教育下,这位年轻人承认了这是一场不负责任的闹剧。对此,彭冬明当即指示,停止对此人的调查,把精力放在其他摸排对象上。
节外生枝冒出个“杀人犯”,使案件披上了一层神秘色彩,但刑警们没有被假象迷惑。他们感觉到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出于无知或想一鸣惊人的想法,竟有人主动代人承担犯恶。他们更加认识到身上的责任重大,既不能冤枉了好人,也不能放过真正的凶手。
自作聪明的“魔鬼”
根据作案时间、性格爱好排查出几名重点对象后,专案组成员与他们逐一正面接触,一个“幽灵”呈现在刑警眼前:
黄升池,铁匠,1968年出生,精力旺盛。有村民反映,黄升池平时就有劣迹,喜欢看淫秽录像,与多名已婚妇女有不正当关系,且常乘机对女学生进行骚扰。更让刑警警觉的是,黄升池4月8日下午1时30分左右(何玲失踪之时)外出,至9日下午调查时仍然未归。
黄升池为何正好案发时外出,是害怕打击还是另有名堂?刑警们决定会会这个“幽灵”。
4月9日晚9时许,陈耕良大队长带刑警匡文明、黄俊龙等人在黄升池家将其“请”到了刑侦大队。
一场与“魔鬼”的较量由此拉开了序幕。
31岁的黄升池生得矮小,一双机灵的眼睛射出几分聪明和贪婪。铁匠生涯,使他练出一身的腱子肉。因为贪婪与好色,他常做出一些拈花惹草的艳事来。
据黄升池交代,他4月8日下午1时30分离家出走至9日下午这段时间,一连走了8家亲戚,而且每走一家亲戚他都有准确的时间。专案组成员断定,他之所以这么说,只有一个目的:证实自己没有作案时间。他以为这样的说法可以把事情掩盖得天衣无缝,因而作案后,明知刑警在侦察此案,他仍大大方方地待在家里。
对付这样狡猾的恶魔,刑警们自有一套擒魔高招。第一天,他们欲擒故纵,对黄升池外松内紧,好菜好饭招待,好言好语相劝,只问些他的去向与时间,喜得黄升池情不自禁、滔滔不绝地讲如何走亲戚,如何不在现场的经过。正是黄升池的自作聪明,反而露出许多破绽:为什么这一天要走8家亲戚?为什么有意延长8日中午到商店买东西和晚上到亲戚家串门的两个时间段?而这两个时间段正是“女孩失踪”及“夜间山火”的关键时间。所有这些都只能说明一点:黄升池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4月11日晚9时40分,经过几轮短兵相接,刑警们将“刑事拘留证”摆在了黄升池面前。面对威严的拘留证,黄升池惊出一身冷汗,他知道,刑警在没有掌握确切证据之前是不会做出如此决定的。此时,负责审讯黄升池的副大队长杨晓勇、中队长龙石林及侦察员孙远也一改温柔的面孔而变得严厉起来。
黄升池知道自己的末日来了。面对威严的刑警,他发出了垂死的哀叹:“我也聪明,你们也聪明,只不过我的聪明是用在邪路上,而你们的聪明是用在正道上。”
20分钟后,这个“魔鬼”向刑警们交代了长达5个小时的罪恶。
“4月8日中午1时30分,我吃了同村组罗某的寿酒,看过淫秽录像,心里就有了找个妹子玩玩的‘毛毛瘾’。几个相好的女人找不到,何玲就成了我的猎物。在何玲去上学的山坡上,我强奸了她。看到何玲不停地哭,我怕她告诉她娘,就用双手掐住她的脖子,只掐了一分多钟,她就两眼翻白。我怕她不死,又解下她的鞋带用劲勒她,然后把尸体拖到茶树下藏了起来。
“做完这一切后,我就盘算着如何逃避公安的打击。我没有回家,于是开始走亲戚,以求得证人证实自己的行踪。晚上8点多钟,罗某某留我住宿,我因要上山看看何玲是不是死了就坚持出了门。骑上摩托车,来到了石塘山下,摸黑寻到了何玲的尸体。我想只有把她藏进水塘里才不会被人发现。于是我背上何玲来到了伍裁缝塘边,将尸体沉入水中再压上一块大石头。干完这一切差不多是10点了,当我要离开时,突然想起刚才下山时,踩了一条小路,如果不消除这条小路,尸体很快就会被发现。我就在一口干塘边上,往岭上方向的左角落用打火机点燃了一丛茅草。不知什么原因,我打了五六下才打燃打火机。这也许是我死亡的预兆。”
讲完这一切,时针已指向了4月12日凌晨4时。上午8时,天元刑侦大队根据黄的供述,组织警力对黄杀人沉尸的鱼塘进行搜查。经过打捞,含冤沉入水中达40个小时的女学生何玲的尸体终于重见天日。
等待这个恶魔的,是法律最严厉的制裁!